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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自然资规发〔2021〕1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不动产 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1-02-07 17:19:39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不动产

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区(分)局,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测绘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践行关怀模式长辈模式,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彰显全社会对老弱病残孕急等特殊人群的关怀,增强人民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办事环境。一是规范办事大厅办事线路指示标志,在醒目位置摆放大字版办事指南、资料清单等,尽可能方便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识别和阅读。二是提供老花镜、放大镜、便民服务箱、急救箱等物件,保障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站累有椅,口渴有水,急救有药,眼花有镜,交流有笔,休闲有报。三是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窗口服务工作。

二、提供优待服务。一是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咨询导办台、红色示范岗等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认真落实绿色通道制度,提供咨询导办、代办帮办以及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周六不休息延时服务、预约上门服务、证书到家服务。二是倡导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即办服务,避免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等待和往返跑。三是在免收邮寄证书和资料复印费基础上,为老年人及其它特殊人群提供证书邮寄单代写、代填服务。四是对无法使用智能设备的群体,提供授权委托方式办证及不动产登记费现金缴纳渠道,保障老年人及其它特殊人群无障碍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

三、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畅通老年人政务服务信息交互渠道,政务服务专线、各窗口服务热线、局长信箱等广泛收集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在办证方面遇到的问题难点、意见建议,快捷通俗地回应老年人关切问题,不断做实做细、推进完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便捷化服务的各项工作。

四、健全问责机制。各区(分)局及相关单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务必积极主动协调,妥善化解矛盾。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市局反馈。对因工作人员态度或服务不到位等原因引起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不满及投诉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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