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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自然资规发〔2021〕68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 房屋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关于优化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 税收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1-07-19 17:56:52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当好金牌店小二,提升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获得感,优化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的交易、税收、登记办事流程、资料和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企业的存量非住宅,包括出让土地上的存量商业类、办公类、工业类房屋,以及其他存量非住宅类不动产。

上述企业间存量非住宅的交易(买卖、协助法院执行)、税收、登记事项,由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直接受理。

二、申请资料

(一)以买卖方式申请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税收、登记的,买卖双方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买卖双方自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需网签备案);

3买卖双方统一信用代码(通过信息共享获取);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房屋计税价格证明;(评估机构在房地产评估报告中载明土地价值,不再另行评估土地价值);

6以下资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国有企业不动产转让的,提交有权批准处置转让的主管理部门批复文件;

3)境外企业分支机构购房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明书;

4)享受税收优惠的,提供《税收事项通知书》等税收优惠资料。

以协助法院执行方式申请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税收、登记的,申请执行企业单方提交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执行企业统一信用代码(通过信息共享获取);

3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4房屋计税价格证明;(评估机构在房地产评估报告中载明土地价值,不再另行评估土地价值)。

5以下资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享受税收优惠的,提供《税收事项通知书》等税收优惠资料。

三、优化举措

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税收、登记事项优化为专窗(区)受理、一个环节办结方式办理。优化举措如下:

(一)专窗(区)服务。在各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区,提供交易、税收、登记一站式集成服务。

(二)并联审核。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按照我市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联办的要求,进行并联审核;房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协税信息查询工作。需要企业补正资料的,系统发送短信告知企业补正资料后再行提交。

(三)公开进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实时滚动发布办理信息,包括受理编号、坐落、受理时间、办理时限等。企业可在网上公开查询办理进度。

(四)先领证后缴税。对于出售方为本市税务登记且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无欠税、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的企业,买受企业可在当场缴纳契税和不动产登记费后,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出售企业未当场缴税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税;超过5个工作日未缴税的,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依法调整其纳税信用等级。

(五)压缩时限。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交易税收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90分钟内办结(不含独立宗土地上多栋(套)房屋、批量办理等非标准件)。下午16:30前完成缴税的,当天完成登簿、发证。

四、工作要求

(一)应用区块链技术确保交易安全。税务部门加快推进链税通在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项目的应用,应用区块链技术,对申报信息、交易信息、税收信息、登记信息进行上链存证,实现信息留证据、可追溯

(二)优化协税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税务、房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协税信息查询和税收审核流程,房管部门将标准件的协税信息查询时限压缩至40分钟,税务部门应用告知承诺制和诚信机制,将税收审核和缴税时限压缩至25分钟。

(三)完善网上支付功能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企业存量非住宅交易网上缴税功能,打通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全流程网上办最后一公里

(四)按进度推进完成工作任务。不动产登记、房管、税务部门加强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完成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让的流程优化、系统改造和功能完善,在7月底前投入使用。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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