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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自然资规发〔2021〕80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市城管执法委 市水务局国网武汉供电公司 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 一体化”联办业务的通知》

2021-08-03 17:58:53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市燃气公司、市水务集团,水电气运营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用水用电用气与不动产登记联办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全市域范围内,推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业务,申请人申请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时,可同步申请水电气过户(变更)手续: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的变更登记(仅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

2二手房转移登记(个人对个人);

3商品房转移登记开发企业对个人

二、办理原则和方式

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实行一次申请、一窗受理、分别审核原则,即根据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推送登记结果,水电气部门接续办理水电气过户(变更)手续。

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采取线上、线下办理方式,申请人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武汉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办理,也可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

三、办理流程

1联办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不动产登记转移过户、变更时,可按需同步申请水电气过户(变更)联办,申请人填写水电气经营企业名称及水电气用户号或客户代码号。申请燃气过户时另需准备清晰显示表具编号、基表止码、液晶显示的表具照片一张,并结清天然气费申请自来水水表使用权过户时另需准备清晰基表止码照片一张并结清水费。

2联办申请信息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提供水、气联办申请信息的服务接口挂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不动产转移过户、变更登记完成后,各水、气运营企业通过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相关联办信息。电力数据使用省级接口完成信息传递。

3联办申请事项办理。水电气运营企业获取不动产权证信息、权利人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等联办申请信息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发送受理提示信息,办理过户(变更)手续;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通过短信、微信或电话等方式提示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或补交资料清单,并告知办理途径。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提高工作站位。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是实现一事联办,提升服务、质效便民利民的重要事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高效推进。

2明确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开发数据推送接口,并将接口挂接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水电气过户要求及时、完整推送联办事项申请信息;市政务服务和大据管理局负责保障市数据共享平台的稳定运行;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做好水电气联办的督导工作,确保各运营企业按照机制畅通、流程相通、业务联通、信息互通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办在全市推行。

3加强协同配合。市级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前期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运营企业做好业务对接、流程优化工作,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水电气过户(变更)过程中多头跑、来回跑、材料重复提交、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武汉市水务局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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