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三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qyj@gtzyzcfl.com.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
国土资源部
2015年3月26日
2015-03-26 12:07:59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一是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三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qyj@gtzyzcfl.com.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
国土资源部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