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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不动产登记机构标识样式的启事

2015-10-14 12:10:36来源: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展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的社会影响力,现面向全国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机构标识样式”征集活动。

  一、设计主题寓意及要求

  1.本次征集的标示是全国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的部门标识,方案设计必须体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特点和内涵,以及不动产登记公示、公信的作用等方面。

  2.标识作品形式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及其组合等,要求构思新颖,图案清晰流畅,画面简洁,易于识别,便于制作。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方案,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应征作品必须附有文字说明。作品形式包括平面设计样品和电子版本。附上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征集活动奖励办法

  前十名入选作品将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中国地籍网等网站公布,并予以奖励。

  三、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征集日期:自本启事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止。

  投稿方式:所有应征作品原件邮寄或直接送达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88号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00034),请注明“不动产登记机构标识样式设计”字样。同时报送电子版本至bdcdj@mail.mlr.gov.cn。

  联 系 人:胡梦龄

  联系电话:010-66557821